阅读数:2025年08月25日
声明:内容参考公众号网络货运平台指南《安徽47家网络货运平台资质一夜清零,合作货主面临重大财税风险》,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事件核心:47家网络货运平台因关键技术资质(三级等保)过期,被取消运营资格。
对货运行业的影响:业务立即停摆:这些平台及其分公司无法再以“网络货运”名义承接新的运输业务,其线上接单、交易撮合功能实质上被叫停。
在途货物风险:对于已通过这些平台委托、正在运输中的货物,可能存在运营监控中断、结算纠纷的风险,货主需紧急协调应对。
行业洗牌加速: 此次清理行动规范了市场,驱逐了运营不规范的平台,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利好那些持续合规运营的头部企业。
对财税的关键影响:发票资格作废:这些平台丧失了开具“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资质。
货主税务风险极高:货主企业若仍接受其开具的发票用于抵扣,将面临进项税转出、补缴税款、罚款的严重风险。
数据链断裂:其运输数据不再被监测系统接收,导致业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无法被税务部门验证,发票即为“虚开”。
结论与建议:货主企业必须立即排查并停止使用名单内平台的运输与开票服务。选择网络货运合作伙伴时,应将其“三级等保”等线上服务能力资质作为首要的准入条件,同时评估其运营稳定性,以保障供应链顺畅和财税安全。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安徽驺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47家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的公告
通过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监测发现,我省部分网络货运企业(含分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等保)测评过期,不符合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要求中“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的规定。针对该问题,我厅于2025年5月21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有关网络货运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2个月),并上传更新三级等保测评材料。
整改期满后,部分网络货运企业仍未上传更新测评材料。因相关企业已不再具备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线上服务能力的条件,我厅拟取销其网络货运经营者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并于2025年8月8日-14日在我厅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要求的期限内,部分网络货运企业仍未上传更新三级等保测评材料,也未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安徽驺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等47家网络货运经营者(见附件1)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同时,安徽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将不再接入以上47家网络货运经营者和23家分公司(见附件2)的网络货运数据。
特此公告。
附件:1.取消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的网络货运企业名单
2. 不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网络货运分公司名单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
取消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的网络货运企业名单
附件2
不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网络货运分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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